严把质量关!本市建设工程实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2-29 02:33:53 来源:华体会体育全站app
11月29日,市住建局发布了襄阳市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并从发布之日起实行,此举意味着本市对建设工程实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一项不合格就无法通过验收,从而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根据这一管理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律实行联合竣工验收工作。联合验收事项包括: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核实验收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验收过程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联合验收工作的市级牵头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的指导与监督,并负责市区(不含襄州区、高新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消防、园林绿化、城建档案、工程质量验收等验收工作。市级自然资源和规划、民防等部门依职责对本行业的验收事项开展指导与监督,并负责职责范围内建设工程规划、土地、人防具体验收工作。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报装手续,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同步组织相关单位对供电、供水、燃气、供暖设施进行验收,主动邀请供电、供水、燃气、供暖特许经营企业参与,并出具验收意见,也可提前进行专项验收。未经供电、供水、燃气等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其他相关验收,如:燃气通气验收、供水通水验收、供暖通气验收等,是各特许经营企业的自主行为,由各特许经营企业自行组织,对存在的问题应在竣工验收前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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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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