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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1 07:45:51 来源:华体会体育全站app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了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现根据实际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立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立臻”)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5,000万元。

  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 生产、研发、维修、销售各式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配套产品、存储设备;电子计算机应用产品;计算机网络设备;数字视听设备(影视设备、音响设备、放声设备等);通信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交换设备、终端设备及移动通信设备等);游戏机;高频头、降频头;电子专用设备、测试仪器;通用仪器仪表;新型电子元器件;GPS导航仪;前述产品之产成品、半成品、组件、零部件、配套件;前述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售后有偿服务;前述产品及其组件、零部件、配套件、包装材料的批发、进出口及其相关配套业务。自用研究开发及生产设备的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昆山立臻为立讯精密控股股东立讯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昆山立臻为立讯精密的关联法人。

  截至2021年6月30日,昆山立臻总资产622,326万元,净资产240,770万元;2021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17,022万元,净利润-26,32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昆山立臻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合作关系稳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公司及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系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行业及公司业务惯例确定。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本次增加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同时实现与关联方的资源合理配置,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以上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交易过程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协商确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2、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1年10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至2021年10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止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审议《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二、三、四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10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9:15至2021年10月25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立讯精密有限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76,006.22万元和23,993.78万元对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曾用名“日铠电脑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立铠”)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盐城立铠48.013%的股权,立讯精密有限公司持有盐城立铠2%的股权,故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盐城立铠50.013%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长期且稳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四家成员行(以下简称“银行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银行团并购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前期增资盐城立铠的增资款项,该并购贷款的贷款期限为5年。同时,公司以盐城立铠48.013%的公司股权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质押期限5年。公司与银行团将另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权利义务以质押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拟向银行团申请的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事项以实际办理及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7、经营范围:从事电脑配件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研发、生产精度高于0.02毫米(含 0.02 毫米)精密冲压模具、精度高于0.05 毫米(含0.05毫米)精密型腔模具、金属制品模具、非金属制品模具及模具标准件;生产3C电子产品用耐高温绝缘材料成型件、五金冲压零件、铆钉、转轴、机构件及其他零配件;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外观设计、结构设计、电路 设计及平面设计等);自有闲置设备租赁;以上产品及其相关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以及长远战略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以持有的立铠精密科技(盐城)有限公司48.013%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34亿元,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的流动需求,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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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拓宽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2021年9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含)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发行规模: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规模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最终的发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4、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6、发行利率: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8、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10、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发行人本部及下属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营运资金、偿还信用债券等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

  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具体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决定或修订、调整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具体事宜;

  3、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和承销协议等;

  4、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融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8月24日起至9月3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8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9月25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899名激励对象授予9,75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由1,870名调整为1,762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7,300,000份调整为122,327,53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58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18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8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6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4,465,506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9,001,310份调整为128,698,841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8元/股调整为10.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法律意见》。

  7、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1,762名调整为1,719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7,217,803份调整为125,056,043份。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71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1,212,577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0.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8、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28元/股调整为10.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9、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期权。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9名调整为1,695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3,843,466份调整为92,964,441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鉴于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2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766份股票期权(含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完的41,741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9名调整为1,695名,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由93,843,466份调整为92,964,441份。

  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事项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20,766份,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9名调整为1,695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93,843,466份调整为92,964,441份。

  本次调整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独立董事张英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人张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下简称“本次征集”)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由征集人针对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83)。

  张英,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法学博士后,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英女士于1984年就职于中国地质大学,担任讲师职务;1994年加入武汉市社科院政法所担任助理研究员,2009年起至今担任中国欧洲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四)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并来电确认;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间为准。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按下述第(五)款规则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消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英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注: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做出投票指示,该议案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30日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9月29日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艳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长期且稳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四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并购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前期增资盐城立铠的增资款项,该并购贷款的贷款期限为5年。同时,公司以盐城立铠48.013%的公司股权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质押期限5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立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由2.5亿元调整成5亿元(人民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2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766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920,766份,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9名调整为1,695名,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3,843,466份调整为92,964,441份。

  五、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合法、合规,且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核实〈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实,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以电子邮件或电线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含)10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长期且稳定的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四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的并购贷款,主要用于置换前期增资盐城立铠的增资款项,该并购贷款的贷款期限为5年。同时,公司以盐城立铠48.013%的公司股权为前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质押期限5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与关联方立臻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由2.5亿元调整成5亿元(人民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2021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24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920,766份股票期权(含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完的41,741份)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719名调整为1,695名,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3,843,466份调整为92,964,441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对该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提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1、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下午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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